律师有资格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吗?

   

    近日,北京一中院判决国家工商总局败诉,认定律师可以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律师是否可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业务?要弄清此问题首先需对知识产权业务进行划分:(1)取得权利及相关业务,即程序性的,如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申请、异议、复审等;(2)有关咨询业务;(3)诉讼业务,如就侵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前,第(3)项业务,律师及事务所早就开展了,不存在问题,第(2)项业务也不存在问题,律师也能做。关键的第(1)项业务一直未明确。对于专利而言,由于需要很高的技术专业背景,需要本科以上的工科学历才可能胜任本行业的专利代理人,当然也需要相应的专利与相关知识产权等法律知识。因此,一般文科出身的律师恐怕很难胜任专利代理人的角色,因此,我国规定专利代理人需要理工科本科以上学历是对的,事实上,国外的专利代理人大部分也都是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条件,并且也是单独考核。在不少国家,专利代理人或者专利律师是一支相对独立于其它律师的队伍。如英国、日本等。对于商标,由于历史的原因,商标与专利在国外是在个相近的行业,所以专利代理人通常也是商标代理人,商标代理人的队伍的条件、管理也就类似于专利代理人,也是相对独立的。但在我国,由于专利与商标是相对分离的,事实上,商标是可以与专利分离,只是由于习惯人们才将专利与商标并列。从技术性上,商标不需要技术专业背景,但商标也有一定本身的专业知识,并且需要长期的积累,很细,但绝对不是不可达到。因此,从理论上讲,经过一定培训和知识、经验的积累,律师是可以胜任商标代理人的工作。尤其是在国家目前取消商标代理人资格与商标代理组织资格审批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律师从事这项业务。当然,完全取消代理人资格是否恰当,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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